日本LED大廠日亞化於德國對億光子公司WOFI及億光執行YAG專利的勝訴判決,億光今天表示,因日亞化專利過期且無禁制令風險,億光決定撤回訴訟主張,不影響現有產品。

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Nichia)發布新聞稿說明,於德國杜塞道夫地方法院對LED封裝大廠億光子公司WOFI啟動執行程序,作為請求支付損害賠償的預備措施。

日亞化認為,WOFI應提交的帳冊資料不僅包括先前判決的12種產品,應包括後續上訴審中所追加18種產品以及其他屬於同系列產品。由於WOFI拒絕提交此等帳冊資料,違反確定判決所要求的提出帳冊義務,日亞化已在杜塞道夫地方法院啟動罰金程序以執行該確定判決。

此外,日亞化在2016年於德國杜塞道夫地方法院對億光及億光德國子公司 Everlight Electronics Europe GmbH提起專利侵權訴訟,獲得最終勝利。億光認諾侵害日亞化兩件YAG白光LED專利,為取得損害賠償,日亞化已開始執行上述判決,要求億光提交產品個別的帳冊資料作為損害賠償金的計算基礎。

鑲嵌玻璃淵源於中古歐洲之鑲嵌玻璃,是以多片色澤和質感相異的彩色玻璃,精確地依設計圖裁切成形,再經過磨邊、焊接、補土等繁複步驟。是從羅馬帝國時代就開始流傳的彩色鑲拼窗戶形式,特別是在早期歐洲的教堂相當容易看見。玻璃大約是九世紀時,開始有使用H形鉛條鑲嵌拼接彩色玻璃的技術。

鑲嵌玻璃的特色,就在於每一塊彩色玻璃的周圍都有H形鉛條壓抵邊緣,如此所構成的圖案便有條紋勾邊的特殊效果。若以全都使用拼接鑲嵌完成的整面玻璃來看,由於每種顏色的玻璃燒製過程並不相同,因此各種彩色玻璃的紋路與質感都不太一樣,這樣的透光差異也是鑲嵌玻璃迷人的地方。

鑲嵌玻璃設計是科學結合藝術的產物,目的在於重現自然中光影、色澤與質感等的細膩微妙變化,彷彿光與影穿梭暢遊於七彩虹霓間,隨四季及光線變換角度而產生與空間對話之效,具有恆久不褪色之優點,建築家萊特稱其為”光幕”。

早期的鑲嵌玻璃是將各種彩色玻璃片熔接在一起而形成的玻璃製品。藝術玻璃西元前十五世紀,埃及生產的著名花瓶即屬於這種類型。埃及花瓶是把不同顏色的彩色玻璃棒捆在用沙子及動物糞製成的模蕊周圍加熱熔融而成的。西元前一世紀,羅馬人發明吹製玻璃後,改為將彩色玻璃碎片貼在熱的吹製品上,用重新加熱吹製的方法製作鑲嵌玻璃品。後來歐洲開始流行用彩色玻璃鑲嵌的彩色鑲嵌窗戶形式,尤其是用在教堂窗片上,因為彩色玻璃透過自然光所發出的各種色光,增透一些神秘色彩。彩色鑲嵌玻璃在新藝術時期(約1890-1910)相當盛行。

鑲嵌玻璃製作流程:
製作鑲嵌玻璃在的程序上要先將切割各種顏色的玻璃切割;再用鉛做成的H形鉛條鑲入彩色玻璃,因此彩色鑲嵌玻璃的特色,就在於每一塊彩色玻璃的周圍都有H形鉛條鑲著邊緣;如此所構成的圖案便有條紋勾邊的特殊效果;彩繪玻璃就是模仿彩色鑲嵌玻璃的結構,用漆料塗裝於一片玻璃表面;彩色鑲嵌玻璃由於各種顏色的玻璃燒製過程並不相同,因此各種彩色玻璃的花色紋路與質感都不一樣。由於經過透光所產生的特殊效果與差異;是彩色鑲嵌玻璃最迷人的地方。早期的彩色鑲嵌玻璃多數用於教堂,人們開始賦予彩色鑲嵌玻璃是教堂玻璃名稱;尤其是東方國家,使得彩色鑲嵌玻璃在使用上出現瓶頸,無法廣泛用於一般家庭,直到後來透明極高清玻璃出現,才使用清玻璃加上磨邊搭配半透明的紋路玻璃;創造出另一種玻璃視覺效果;才又流行起來,在美國很多家庭大門都會裝著鑲嵌玻璃。鑲嵌玻璃

針對日亞化新聞稿,億光表示,日亞化歐洲專利EP936682及EP2276080(德國專利DE69702929及DE69740795)已期滿失效,對億光現有產品毫無影響。因專利過期且無禁制令風險,為避免濫訴而造成法院資源浪費,億光最後決定撤回訴訟主張。

此外,億光於2017年9月28日向中國深圳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專利侵權訴訟,控告深圳日亞化學有限公司以及其經銷商恒炘源侵害億光覆晶(flip-chip)專利技術,並要求法院針對侵權產品下達禁制令以及損害賠償。中國專利複審委員會已確認該專利有效,駁回日亞化的專利無效請求。

藝術玻璃

億光進一步指出,美國最高法院於認定日亞化美國YAG專利US5998925與US7531960所主張的權利項全部無效,台灣智財法院於今年確認日亞化台灣YAG專利TW383508無效,上述案件億光勝訴事實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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